近年來,南丹縣通過加大勞動保障法制宣傳力度,嚴格勞動保障執法,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等措施,全力抓好勞動保障法制建設和勞動關係協調工作,構築了一道勞動保障的“安全網”。據統計,2004年以來,該縣共督促用人單位與其員工簽訂勞動合同16710份,目前該縣勞動合同簽訂率已達91.77%;為來自本地和雲南、貴州、四川等地的農民工討回工資201.56萬元,結案率達到100%;追繳各類保險金45.87萬元。
該縣以《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為重點,2007年,該縣共發放勞動保障法制宣傳資料20000多份;制作了160套《勞動合同法》宣傳板,在全縣148個行政村和12家規模較大企業進行懸挂宣傳,使勞動保障法規深入人心。
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和分片包幹負責制,該縣監察員均能按照分工,對各自片區的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了解清楚;建立健全首席辦案監察員制度,避免辦案過程中出現互相推諉現象,使案件能夠得到及時、快捷處理;制定和完善監督機制,規范執法行為,使整個執法過程公開、透明。同時該縣還轉變服務觀念,優化服務方式,從單純執法向管理與服務並舉轉變,做到“嚴格執法,文明服務”,杜絕“以罰代管”。
該縣制定了《南丹縣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會議制度實施意見》,成立了南丹縣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委員會,由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總工會、縣經貿局三方人員組成,定期協調處理勞動關係問題,提高了勞動關係協調工作能力。
(覃若禮 寧昌寶 楊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