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展繼續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中,大新縣人民法院採取靈活多樣的活動方式,確保“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特色”。4月29日,該院到轄區的下雷鎮對該鎮的人民調解員進行法律知識業務培訓,來自該鎮的40多名人民調解員參加了此次培訓課。
今年來,大新縣人民法院在繼續解放思想活動的大調研過程中,發現絕大多數的民事案件都發生在農村,發生在基層,而當前,農村基層調解工作還比較薄弱,廣大的人民調解員,調解方法不多,調解效果不佳,各鄉鎮調解委員會的人民調解員渴望通過培訓提高自己的調解水平,以利于今後調解工作的開展。大新縣法院了解這一情況後,決定為人民調解員講授法律知識課,擴大了他們的知識面,提高了他們的調解能力。為此,該院精心準備了講座教材,由一名副院長和一名庭長到下雷鎮進行授課,他們分別從農村常見的諸如農村土地承包、相鄰關係、宅基地糾紛、婚姻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向人民調解員進行了分析和講解,並就調解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作了說明,為參加培訓會的人民調解員上了一節生動的法律知識課,這將為他們在以後化解農村矛盾糾紛打下了良好的基礎。(趙權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