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了進一步規范集貿市場的經營活動,營造和諧、健康的消費環境,金城江分局著眼實際,採取“三舉措”切實抓好集貿市場監管工作。
一、加強對市場主體的監管。首先,加強對市場開辦者的監管。建立健全市場第一責任人制度,引導市場開辦單位和商品經營者建立自律機制,指導、督促市場開辦者和商品經營者為市場秩序“第一責任人”,逐步明確市場開辦者、市場經營者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責任,並依法加強管理。其次,加強市場準入監管。該局對集貿市場經營主體進行清查,凡進入市場無證照的經營者一律清除市場,堅決取締無照經營的行為。
二、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強化上市食品監管。該局積極開展對轄區市場的檢查工作,加大農貿市場巡查密度,強化對上市商品的監管。檢查上市商品(三證)即:合格證、發貨票、商品檢疫檢驗證明;檢查定型包裝商品的(三期)即:出廠日期、保存期、保質期;查處上市商品(三無)即:無生產廠名、無廠址、無中文標識的商品。從而有效的遏制假冒偽劣商品大量在市場上銷售的現象。
三、加強食品檢測,確保食品安全。該局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中,實施了商品準入工程,積極構建食品安全檢測體係。一是加大了檢測密度。該局配備一輛流動檢測車每周檢測6車次,每車次的檢測批次平均為16批次,一旦發現涉及安全隱患的不合格食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該下架的下架,該銷毀的銷毀,堅決依法處理,確保食品消費安全。
(黃長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