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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工商分局開展“限塑令”宣傳工作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6月23日 10:54:33  來源:河池市工商局金城江分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規定,自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超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要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為做好禁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金城江工商分局按照國務院、國家工商總局、自治區工商局的要求和市工商局的統一部署,迅速行動,在金城江區范圍內積極開展限制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宣傳工作。

    一、加大組織領導力度。該局根據規定,要求各所對轄區的超市、商場、集貿市場進行定期檢查,對國務院、自治區工商局和市工商局對有關限制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要求進行了傳達,要求下屬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

    二、加大媒體宣傳力度。該局利用媒體宣傳優勢,在河池電視臺、《河池日報》等媒體上刊登有關國家有關禁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政策法規,提醒消費者及經營者知曉國家將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相關規定。

    三、加大對各經營場所的宣傳力度。該局要求各工商所制作有關禁止銷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溫馨提示”,並將“溫馨提示”張貼于轄區集貿市場、批發市場、超市、商場等進出口明顯處。

    四、加大環保知識教育力度。充分發動市場主辦單位,動員集貿市場、批發市場、超市、商場等市場主辦單位,制作一些如“拒絕白色污染”、“禁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購物袋”、“重提菜藍子、重拎布袋子、減少使用塑料袋”等宣傳標語或小貼示。

    五、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為做好“禁塑”工作,該局成立了檢查督促組。不定期對轄區各大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對還未執行的要加強教育和引導,對拒不實行“禁塑令”的將立案查處。(黃長鴻)

責任編輯: 黃艷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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