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指南
- 大新縣企業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辦事指南
 
表格下載
- 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相關表格
 
 
您的當前位置: 首頁 > 政府機構

大新縣企業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辦事指南


  一、辦公地點:大新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以下簡稱社保機構)。
  二、單位地址:大新縣桃城鎮民生街83號(縣政府大院內)
  電話:0771-3622160
  郵政編碼:532300
  三、主要業務辦理流程
  (一)參保登記
  1、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城鎮企業應及時到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2、所需資料
  (1)《工商登記執照》或《批準成立信息》等有效證件;
  (2)《法人代碼證書》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
  (4)其它資料。
  3、辦理程序
  (1)單位將以上資料報社保機構審核;
  (2)經審合格的,社保機構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表》;
  (3)單位按照登記表要求,準確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
  (4)社保機構按規定為單位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登記手續,編制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證編碼,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二)變更登記
  1、單位名稱、地址、單位類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法人代碼等項目發生變更時,應到社保機構辦理變更登記。
  2、所需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有權機關批準或宣布變更的證明等材料。
  3、辦理程序
  (1)單位將以上資料報社保機構審核;
  (2)經審核,對確需變更登記的單位,社保機構發給《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
  (3)單位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
  (4)社保機構按規定為單位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收回原《社會保險登記證》,重新核發新證。
  (三)注銷登記
  1、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消、合並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向社保機構申請辦理注銷基本養老保險登記。
  2、所需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法律文書及其他有權機關批準或宣布注銷的證明等材料。
  3、辦理程序
  (1)單位將以上有關資料報社保機構審核;
  (2)經審核,對確需注銷登記的單位,社保機構發給《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
  (3)單位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社會保險注銷登記表》;
  (4)社保機構按規定為單位辦理注銷手續,並收回《社會保險登記證》。
  (四)在職人員增加
  1、新增:單位新招用了從未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應按規定到社保機構辦理人員新增手續。
  2、所需資料
  (1)《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變化情況表》。
  (2)《勞動用工合同》等招工資料,大中專畢業生還需提供“大中專學生畢業分配通知書”,復轉軍人還需提供《復轉軍人退役證》(原件);
(3)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辦理程序
  (1)單位根據職工的有關信息,填寫《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變化情況表》;
  (2)單位將以上資料及《月參加社會保險人員變化情況表》報社保機構審核;
  (3)經審合格的,社保機構為其辦理新增人員手續,並編制社會保障號及社保個人編號;
  (4)社保機構為職工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建立個人帳戶。
  (五)轉入續保
  1、統籌范圍內轉入(只轉關係不轉基金):職工在統籌范圍內的參保單位之間調動,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從轉出地社保機構轉移到轉入地社保機構。
  2、所需資料
  (1)轉出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的《職工轉移介紹信》、《基本養老保險個人信息表》等有關資料;
  (2)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
  (3)與轉入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書》等有效資料;
  (4)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辦理程序
  (1)單位將轉入職工的以上資料報轉入地社保機構審核;
  (2) 經審合格的,所在地社保機構為其辦理轉入手續,根據《職工轉移介紹信》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信息表》,錄入職工個人基礎信息;
  (3)社保機構為職工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續建個人帳戶。
  (六)、統籌范圍外轉入(關係、基金轉入)
  1、職工從統籌范圍外的參保單位轉入,單位應按規定到轉入地社保機構辦理職工轉入續保手續。
  2、所需資料
  (1)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的《職工轉移介紹信》;
  (2)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與轉入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書》等有效資料;
  (4)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辦理程序
  (1)轉出地社會保險機構將職工轉移基金劃轉到轉入地社保機構之後,通知單位將以上資料報社保機構審核;
  (2) 經審合格的,所在地社保機構為其辦理轉入手續,根據《職工轉移介紹信》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信息表》,錄入職工個人基礎信息;
  (3)社保機構為職工續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重建職工個人帳戶,並將轉入的基金記入新建的個人帳戶中。
  (七)統籌范圍內轉出(只轉關係不轉基金)
  1、統籌范圍內轉出(只轉關係不轉基金):職工與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後,重新就業的,其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新單位所在地社保機構;未重新就業的,其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機構。單位按規定到轉出地社保機構辦理關係轉出手續。
  2、所需資料
  (1)《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等;
  (2)《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4)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辦理程序
  (1)單位將轉出人員基本信息及以上所需資料報社保機構審核;
  (2)經審合格的,社保機構為其辦理轉出手續;
  (3)轉出地社保機構終止該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八)統籌范圍外轉出(轉移關係及基金)
  1、統籌范圍外轉出(轉移關係及基金):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跨統籌范圍就業或戶口係外地的,其養老保險關係及基金轉移到新就業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社保機構;單位應按規定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
  2、所需資料
  (1)《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調令等;
  (2)《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
  (3)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辦理程序
  (1)單位將轉出人員基本信息及以上所需資料報社保機構審核;
  (2) 經審合格的,社保機構為其辦理轉出手續;
  (3)轉出地社保機構按終止該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九)、中斷
  1、中斷:職工因特殊原因中斷繳費的,單位按規定可到社保機構辦理中斷手續。
  2、所需資料
  (1)《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或其他特殊中斷繳費的證明等。
  (2)《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4)《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辦理程序
  (1)單位將中斷人員基礎信息及以上所需資料報社保機構審核;
  (2)經審合格的,社保機構為其辦理中斷手續;
  (3)社保機構中斷該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十)、城鎮個體勞動者
  1、企業失業職工、靈活方式就業人員、城鎮個體勞動者及其雇工(含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的企業失業人員),雇工的身份由雇主憑《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開具其雇工人員名單並簽章予以認定,由雇主統一辦理養老保險。
  2、所需資料
  (1)城鎮個體工商戶憑《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居民身份證》、本市城鎮戶口。
  (2)企業失業人員憑《失業職工失業證》或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居民身份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或《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接續卡》、本市城鎮戶口。
  (3)靈活方式就業人員憑《居民身份證》和本市城鎮戶口。
  3、辦理程序:憑以上資料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社機構辦理參保或續保手續。
  (1)申報繳費標準:個體參保人員按上年度全區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2)繳費比例為20%。
  (3)繳費方式:個體參保人員可按季、半年、年到縣社保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帳號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