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南寧市政府獲悉,為做好災後重建工作,讓災民在2007年元旦前全部搬入新居,日前南寧市已確定了給災民建房的補助標準。
據了解,根據各地的災情、倒房的數量和財力等實際,自治區補助標準為:特困戶(含五保戶和無自救能力的殘疾人家庭)每戶原則上補助5000元;一般困難戶每戶原則上補助2000元;一般農戶每戶原則上補助800元。在自治區補助的基礎上,南寧市、縣兩級政府再按照全倒的“五保戶(含特困戶)每戶5000元、一般困難戶2200元、一般農戶10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即:全倒五保戶(含特困戶)每戶可獲10000元,一般困難戶4200元,一般農戶1800元。(記者文彩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