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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入室搶劫拿走200元 被判10年刑得不償失
www.gx.xinhuanet.com  2008年05月04日 08:55:13  來源:桂林晚報

    走進房間,捂住別人的嘴巴,威脅對方不許叫喊,最後實施搶劫。近日,實施入室搶劫的韓某挨重判了。

    去年 11月 8日早晨 6時許,韓某進到中山路某寫字樓內,用手扭開一住戶的房間,並進入臥室,發現正在床上睡覺的周某醒了。這時,他即用手按住周某,並捂住其嘴巴,同時威脅周某不許喊叫,否則就殺了她。看到對方“聽話”後,韓某搶走對方 200元現金。案發後,韓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秀峰區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韓某非法進入他人住宅,並實施搶劫,已構成搶劫罪,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 10年,剝奪政治權利 2年,並處罰金 5000元。(記者梁劍 通訊員李盛春)

責任編輯: 姜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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