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2007年上半年已關停和淘汰的落後鋼鐵生產能力企業名單的說明
今年4月27日,國務院召開了鋼鐵工業關停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會議。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與河北、山西等10個主要產鋼省(區、市)政府簽訂了第一批《關停和淘汰落後鋼鐵生產能力責任書》(以下簡稱《責任書》)。按照《責任書》的要求,這10個省(區、市)將在“十一五”期間關停和淘汰落後煉鐵能力3986萬噸、煉鋼能力4167萬噸,涉及企業344家。其中,今年要關停和淘汰落後煉鐵能力2255萬噸、落後煉鋼能力2423萬噸。
到目前為止,第一批簽訂《責任書》的10個省(區、市)累計關停和淘汰落後煉鐵能力969萬噸、煉鋼能力873萬噸,分別完成《責任書》確定今年任務的43%和36%。此外,山西省主動淘汰《責任書》以外的落後煉鐵能力298萬噸;未列入第一批簽訂《責任書》的安徽省馬鋼已關停5座300立方米高爐,合計煉鐵產能175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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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司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河北省2007年上半年已關停和淘汰落後鋼鐵生產能力企業名單
山西省2007年上半年已關停和淘汰落後鋼鐵生產能力企業名單
遼寧省2007年上半年已關停和淘汰落後鋼鐵生產能力企業名單
江蘇省2007年上半年已關停和淘汰落後鋼鐵生產能力企業名單
浙江省2007年上半年已關停和淘汰落後鋼鐵生產能力企業名單
江西省2007年上半年已關停和淘汰落後鋼鐵生產能力企業名單
山東省2007年上半年已關停和淘汰落後鋼鐵生產能力企業名單
河南省2007年上半年已關停和淘汰落後鋼鐵生產能力企業名單
新疆自治區2007年上半年已關停和淘汰落後鋼鐵生產能力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