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河南頻道8月6日訊 大河網-河南日報報道:(記者王曉欣)不透明全包價、買了房卻不能轉戶口……8月5日,鄭州市房管局發布今年第二號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購買二手房謹防陷阱。
■全包價暗藏不正當差價
案例:鄭州市民劉先生在文化路上購買了一套30萬元的兩居室,中介公司稱30萬元的費用包含了所有需繳納的稅費。
劉先生簽完合同後發現,那套房子的原業主賣給中介公司的售價僅25萬元,加上各種費用也不過27萬多元!
提醒:購買標明“全包價”的二手房,簽合同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將中介公司收取的費用及需要向相關部門繳納的費用了解清楚;最好在合同後附上《費用清單》詳細計算相關收費;一定要同業主見面簽《房屋買賣合同》,明確買賣雙方購房價格與售房價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收取不正當差價。
■買了二手房不能轉戶口
案例:鄭州市民李女士在緯五路附近購買了一套二手房,本想買了房子之後把戶口轉過去,但買過房子遷戶口的時候才發現,房屋原主的戶口沒有遷出,李女士沒有辦法遷入。
提醒:如果賣給買方的房屋是賣方唯一的房屋,沒有其他的房屋可供戶口遷入,則無論買方理由多麼充分,公安機關都無法將賣方戶口遷出。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就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確賣方遷出戶口的時限;交易之前到公安機關查詢房屋戶籍狀況。
■買經適房要查上市條件
案例:鄭州市民高先生通過一家中介公司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交了錢卻發現過不了戶,因為這套經濟適用房沒滿5年,不能上市。
提醒:消費者購買經濟適用房時,要注意房產是否達到上市條件,約定補繳出讓價款的責任方。買房改房時,應注意賣方必須夫妻同時到場,共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物業交驗手續不可少
案例:王女士購買了一套二手房,交易完畢入住後,物業公司卻上門來收供暖費和物業費。原來該房屋原業主拖欠了近兩年的供暖費和物業費。
提醒:購買房屋一定要有正規的物業交驗過程,並且不要一次性支付全款給業主。先支付部分房款,在雙方完成物業交驗,保證物業交驗的費用結清及房屋的驗收工作後再支付剩余房款。另外,在房屋過戶前,一定要將物業維修基金等先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