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5月7日電(記者李麗靜)從河南省鄭州市房管局獲悉,自今年5月7日起,鄭州市將執行新的房屋登記收費標準,經濟適用房登記收費減半,只需40元。
按照鄭州市將執行新的房屋登記收費標準,房屋登記費全部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普通住房登記收費不變,每件80元,一套為一件,包括10元的房產證工本費。
經濟適用房的登記收費按普通房屋費用的一半收取,由原來的80元減為40元。農民利用宅基地建設的住房登記,不收取房屋登記費,只收取10元房產證工本費。非住房房屋(例如門面房、商業用房等)登記收費,也改為按“件”收取,為每件55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