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駐地由開封市遷至鄭州市(政務院1951年批準,1954年實施)
★撤銷汝南市,並入汝南縣(政務院1951年4月26日批準)
★設立平輿縣,以汝南縣的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駐平輿鎮(政務院1951年4月26日批準)
★設立谷熟辦事處(縣級),以商丘縣的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7月2日決定)
★設立鄲城辦事處(縣級),以潢川、淮陽、沈丘3縣各一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7月2日決定)
★設立淮濱辦事處(縣級),以故始、潢川、息縣3縣各一部分地區為其行政區域(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7月2日決定)
★撤銷朱集市,並入商丘市,駐地由城關鎮遷至朱集(河南省人民政府1951年8月3日決定)
★撤銷鄭州市第四區(鄭州市人民政府1951年4月1日決定)
★安徽省宿縣專區濉溪縣的趙莊、鐘莊、王莊、小溝岸、邸莊、張莊、苗莊、黃莊、祝莊、張井、呼莊等11個自然村劃歸河南省永城縣(內務部1952年12月5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