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的意見
鶴政〔2007〕5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現結合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屬地原則和“保護為主,開發為輔,在保護中適度開發”的原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將責、權、利有機結合,建立“政府主導、屬地負責、部門執法”的工作機制,確保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科學、合理、有序進行,努力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充分發揮淇河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工作職責
(一)市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辦公室職責
負責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的謀劃指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總體謀劃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協調解決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組織淇河控制區內開發建設項目的會商論證;對有關縣(區)和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有關縣(區)職責
浚縣、淇縣、淇濱區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是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的第一責任單位。負責各自轄區內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的謀劃,做好轄區內淇河的生態保護和生態建設、基礎設施建設、日常管理等工作,加強對本級相關職能部門淇河執法工作的領導,
配合市相關職能部門做好淇河執法工作,對轄區內沿淇飯店、攤點等嚴格控制、合理規劃、規范管理。
(三)有關職能部門職責
按照《鶴壁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明確淇河執法責任意見的通知》(鶴政〔 2007〕 36號)要求,市及縣
(區
)水利、環保、林業、規劃、國土、旅遊、建設、文物、工商、國稅、地稅、衛生、交通等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權限劃分負責淇河執法工作,開展經常性執法檢查,依法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市監察局、市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辦公室負責淇河執法監督工作。
三、突出重點,強力推進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
(一)科學制定並嚴格實施規劃
根據工作需要,統籌考慮,科學制定總體規劃、有關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淇河縣(區)區段規劃,完善生態保護和建設、景區景點建設、基礎設施建設、資源利用等專項規劃,形成較為完善的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規劃體係。各類規劃的制(修)訂要做到相互銜接,科學合理,體現前瞻性,真正發揮指導作用。各有關縣(區)和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做好淇河生態保護、建設與開發工作。市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辦公室和市規劃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監督,確保規劃的貫徹實施。
(二)切實加強淇河生態保護
要做好淇河水資源的保護,加強對淇河污染源的監管,嚴禁向淇河排放廢水、傾倒垃圾,嚴禁在飲用水源內洗滌、遊泳,使淇河水質常年保持在國家二級以上標準。要做好淇河鯽魚等淇河水生物的保護,定期向淇河投放魚苗,規范捕撈行為,嚴禁違規網魚、電魚、毒魚等。要做好陸生動、植物的保護,嚴禁在控制區放牧和亂砍亂伐,嚴防林木火災。要做好土地資源的保護,嚴禁違規開墾和佔用河床、河道,禁止在控制區亂挖亂採、亂搭亂建。
(三)加大淇河生態建設力度
與我市生態城市和森林城市建設相結合,在鞏固淇河沿岸綠化成果、加強植物植被管護的基礎上,按照淇河生態建設的具體要求和生物多樣性原則,進一步擴大綠化規模,不斷提升綠化品位,適當調整綠化苗木的季相變化,做到喬、灌木和花草合理搭配,為鳥類及其他野生動物提供良好的生存、繁衍條件,使淇河沿岸一段一景、景隨步移、三季有花、四季見綠,形成獨具特色的生態景觀。
(四)科學合理推進開發建設
各有關縣(區)和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監管,不斷完善沿淇景區和基礎設施建設,做好管理和維護工作。要進一步完善淇河沿岸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洪水影響評價、用地手續等審批程序,健全相關制度。要按照《鶴壁市淇河封閉式管理規定》(鶴壁市人民政府第
3號令)的要求,嚴格控制建設項目的類型、規模、容積率和高度等。新上建設項目必須事先充分論證,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並按照批準的規劃組織實施。有重大變更時,項目必須重新論證和審批。要加大淇河公園等公益性項目的開發建設力度,沿淇景區和基礎設施建設要與周圍生態環境和景觀相協調,不斷提升沿淇地帶的整體品位和土地利用價值,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和良性循環。
四、完善機制,確保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有序開展
(一)完善約束激勵機制
繼續把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目標管理考核體係,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有關縣(區)政府和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要明確專職人員具體負責這方面的工作,形成“縣(區)政府負總責、職能部門各負其責、條塊有機結合”的責任體係。對行政不作為或亂作為,給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市政府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 對淇河綠化等專項工作任務完成較好和綜合評價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獎勵。
(二)完善資金投入機制
要建立健全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多層次、多渠道的資金投入體係。市財政籌集必要資金,對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給予支持。各有關縣(區)要積極籌措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為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同時,通過提升沿淇土地價值、增加土地收益等途徑,拓寬融資渠道,進一步加大投入。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利用好國家有關政策,積極爭取上級資金。要採取多種形式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用于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
(三)完善協調配合機制
要建立健全信息溝通、情況通報、聯合執法和規劃制(修)訂等各項工作制度,推動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工作順利開展。各有關縣(區)和職能部門要從大局出發,加強信息溝通,密切協調配合。
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特別是涉及其他縣(區)和職能部門的問題要及時通報,並向市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辦公室報告。
市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辦公室要搞好綜合協調,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定期召集聯席會議,並根據需要組織開展聯合執法。
(四)完善監督檢查機制
要將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建立健全各項檢查督導制度。各有關縣(區)和職能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堅持經常性地巡河檢查和執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市淇河生態保護與開發辦公室要加強對各有關縣(區)和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有關問題的解決,定期通報工作開展情況,並將有關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為市政府決策和督促推動工作提供信息和依據。
二
○○ 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