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的意見
鄭政辦〔2008〕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生產基本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步伐,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就加強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提出如下意見:
一、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把他作為推動農村經濟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舉措,特別是把改造中低產田作為農業綜合開發的中心工作來抓,2001年以來,共投入資金1.9億元,改造中低產田40萬畝,新增糧食生產能力6500萬公斤,取得了顯著成績。雖然改造中低產田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全市現有444.8萬畝耕地中,仍有143萬畝中低產田。這些中低產田土壤質地差,水利設施匱乏,特別是丘陵山區中低產田地形地貌復雜,耕作困難,生產條件差,嚴重影響農業經濟效益的提高,急需治理和改造。對現有中低產田進行治理和改造,對于改善農業生產基本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業現代化進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
根據發展現代農業,建設高標準農田的需要,立足土地平整和治理,爭取再造一部分基本農田。通過逐步治理改造,把中低產田建成高產田。基本要求是:把山區中低產田建成適宜機械耕作的梯田;把丘陵區中低產田建成相對平坦,適合現代農業耕作和灌溉的旱澇保收田;對平原區中低產田實行水土田林路綜合治理,建成高標準農田,使之成為我市農業結構調整的示范區、現代農業的試驗區。
三、目標任務
從2008年開始,每年市本級立項治理改造土地5萬畝。其中平整治理土地3萬畝,改造中低產田2萬畝。
四、建設標準和建設內容
(一)建設標準
平整治理土地標準:一是山區建成便于機械耕作、灌溉的梯田,項目區再造耕地3%以上。二是丘陵區實現田塊平整,每塊農田不低于30畝,項目區道路適合中型以上農業機械通行,90%以上地塊能適宜農業機械耕作,水利設施配套,基本實現旱澇保收,項目區再造耕地5%以上。
改造中低產田標準:一是項目區農業生產基本條件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抵禦自然災害能力顯著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明顯提高,建成穩產高產、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的高標準基本農田,項目建成後旱澇保收田面積達到90%以上,糧食生產能力每畝增加200公斤以上。二是項目區達到田成方、林成網、渠相通、路相連、旱能澆、澇能排,基本實現園田化,森林覆蓋率提高1%以上。三是已建成的項目區進行農業結構調整,發展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效益,良種覆蓋率達到100%,項目區直接受益農民年人均增收300元以上。
(二)建設內容
平整治理土地建設內容:一是對不利于機械耕作和灌溉的土地進行平整,並逐步培肥地力。二是修建田間道路,滿足生產運輸需要。三是逐步進行水利設施配套,建設旱澇保收田。四是積極營造農田防護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
改造中低產田建設內容:一是水利工程方面。井、泵、站、橋、涵、閘、渠道、管道、電力設施配套齊全,工程、農藝、管理等節水措施綜合實施,建成灌、排、蓄、補相結合的農田水利係統。二是農業工程方面。修建田間道路,項目區建成格田;進行土壤改良,增加土壤有機質。三是林網工程方面。加強農田防護林網建設;沙化地區加強防護林帶建設。四是科技推廣方面。推廣先進適用新材料、新工藝,提高工程建設質量;積極引進新品種、新技術,提高農業科技貢獻率;對項目區農民進行先進適用技術培訓,培育新型農民。
五、資金籌措
從2008年起,市財政預算每年安排2118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治理改造中低產田。按照市財政投入、縣級配套、農民自籌3:1:1的比例分配,縣級財政配套706萬元,農民自籌706萬元。縣級財政要足額落實配套資金;要充分發揮農民群眾在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中的主體作用,調動農民籌資投勞的積極性。
六、項目和資金管理
(一)實行項目和資金管理有機結合
以項目建設實際規模和工程量確定資金投入,並按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管理資金。
(二)項目實行統一組織,分級管理
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項目實行鄉(鎮)政府向縣(市)、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申報,縣(市)、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向鄭州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申報,由鄭州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負責立項並組織評估、審定和審批。
(三)完善項目監督管理機制
強化項目前期論證、中期監督檢查、後期項目驗收和檢測評價。全面推行和完善專家評審制、公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競爭開發制。
(四)加強項目的運行與管理對已建成的項目,各級農業綜合開發辦事機構要及時進行工程移交,按照“不造無主耕地、不打無主井、不植無主樹、不配無主設備”的原則,新造耕地歸所在村農民集體所有,對已竣工項目工程採取拍賣、租賃、承包等形式明晰產權歸屬,落實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建立符合當地實際的管理制度。
(五)建立健全資金管理和監督制度項目資金實行專人管理,專賬核算,專戶運行。實行財政資金縣級報賬制。加強財務檢查和審計監督,嚴禁擠佔挪用項目資金;對違反規定的,要予以糾正並嚴肅查處。
七、保障措施
(一)落實政策,加大投入
認真落實2008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繼續增加投入,加大力度改造中低產田”和《國務院關于將部分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土地開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4〕8號)精神,市縣兩級在足額落實項目配套資金的同時,逐年增加對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的投入,投入資金總額的增長幅度,應當高于本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確保完成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的目標任務。
(二)明確責任,加強監管
建立健全縣、鄉政府分級負責的責任體係,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分解任務,責任到人。完善管理制度,切實加強項目立項、實施、驗收、管護等方面的工作,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三)競爭開發,獎優罰劣
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項目要選擇在領導重視,群眾要求迫切,配套資金有保障,整合資金力度大,改造效益好的地方優先立項,並根據每年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工作考評情況,實行獎優罰劣。(四)整合資金,部門協作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是一項係統工程,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整合資金進行平整治理土地。按照資金性質不變、管理渠道不變的原則,把相關項目資金優先安排到項目區,形成合力,強力推進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工作。
八、組織領導
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是我市“三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要切實加強對土地治理改造中低產田工作的領導,把這項工作放在整個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重要位置。各級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項目區調查研究,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各級農業綜合開發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各項措施,創新工作思路,提高履行職責能力,努力開創我市農業綜合開發工作新局面。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