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河南頻道5月5日訊 中原網-鄭州晚報報道:( 記者 陳靜 )五一雖然只有短短的3天假期,但是還有一些市民堅守在工作崗位上沒有休息,那麼假期加班費怎麼算?昨日,記者從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的加班費與往年相比有些小變化。
據介紹,今年五一放假3天,其中5月1日為法定節假日,5月3日(周六)為公休日,5月4日(周日)公休日調至5月2日(周五),5月4日(周日)正常上班。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在5月1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費應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而5月2日、3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發兩倍工資。
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工資處相關負責人介紹,以一個約定月薪為15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工資,其他兩天值班的則應支付不低于69元的兩倍工資。
此外,今年“五四”青年節雖然也有放假的規定,但是並不享受加班工資,只是按正常享受勞動報酬的規定執行。
勞動者如果遇到單位克扣加班費等勞動保障問題,可隨時向省、市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投訴電話是0371-65938665(省)、0371-67439828(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