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鄭政辦〔2008〕16號
市內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鄭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抓好落實。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鄭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方案
為確保鄭州市城市管理工作順利實施考核,充分發揮考核工作在城市管理中的促進作用,依據《鄭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落實《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鄭政文〔2008〕56號),通過規范程序、科學組織、明確責任、明晰分工、認真考評、嚴格獎懲,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量化考核的可操作性,從而真正調動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參與城市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城市管理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考核對象及范圍
(一)市內五區政府,鄭東新區管委會,鄭州高新區管委會,鄭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火車站地區管委會。
(二)市城市管理相關部門。
三、考核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對各區政府的考核內容
1.城市環境衛生工作:主要包括貫徹執行愛國衛生、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城鄉除“四害”,全市公共場合禁止吸煙、無煙單位創建,全民健康教育、普及科學衛生知識,國家、省、市級衛生村(鎮、城市、城區)和衛生先進單位創建,城鄉群眾性公共衛生監督、組織社會性衛生監督活動等工作。具體考核工作由市愛衛辦負責實施。
2.市政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市容環衛、戶外廣告管理,管理城市建築物和公共設施的容貌,管理城市夜景照明,地下管網運行情況,城市飲用水源及燃氣管網安全范圍內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城市風景名勝區,城區河渠管理和城市防汛,負責城市限制養犬登記、年審等工作。具體考核工作由市政局負責實施。
3.建設工程、建築市場、施工現場工作:主要包括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建築業、裝飾裝修業和建築市場管理,城市建設勘察和設計業管理,建材行業管理等工作,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情況等工作。具體考核工作由市建委負責實施。
4.環境保護工作:主要包括監督管理全市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全市大氣、水體、土壤、噪聲、機動車尾氣、輻射、放射性廢物和固體廢棄物污染防治,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類環境保護標準和技術規范,全市環境監測,統計等工作。具體考核工作由市環保局負責實施。
5.園林綠化工作:主要包括行道樹養護管理,道路綠地養護管理,公園遊園內植物養護管理,公園遊園內設施維護管理,公園遊園內衛生管理等工作。具體考核工作由市園林局負責實施。
6.道路交通工作:主要包括對道路交通網絡進行科學規劃,組織交通指揮、維護交通秩序,保障道路暢通和交通安全,市區街道的巡邏執勤和受110報警服務臺指令進行先期處置以及交通事故處理,維護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秩序等工作。具體考核工作由市交巡警支隊負責實施。
7.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主要包括對違反城市規劃、戶外廣告、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養犬管理、市政設施、大氣污染防治、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為行使部分或全部行政執法權情況,數字化城市指揮中心管理建設情況等工作。具體考核工作由市行政執法局負責實施。
8.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督辦事項落實情況和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答復情況等工作:主要包括落實質量、完成時限、滿意程度等內容。由市政府督查室負責落實。
對鄭東新區管委會、鄭州高新區管委會、鄭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火車站地區管委會的考核內容同各區政府。
(二)對市城市管理相關部門
主要考核城市管理職能履行情況、工作效能情況、集中整治工作完成情況和行業規范管理情況。直接由市考核委員會辦公室進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一)對各區政府
1.日常考核。由各區政府、管委會依據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自行組織檢查、考核,每月5日前將上月本單位自查情況以正式報告報市考核委員會辦公室。
2.月考核。由市考核委員會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依據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集中進行考核。考核成績,每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報市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存檔。
3.季度考核。由市考核委員會考核小組集中進行考核,考核成績于考核結束後5日內報市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存檔。 4.專項檢查。根據全市階段性工作的要求和市政府專項任務,由市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對相應內容的檢查考評,考核成績存檔。
5.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總成績=日常考核成績×10%+月考核成績×30%+季度考核成績×30%+專項檢查成績×30%
(二)對鄭東新區管委會、鄭州高新區管委會、鄭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火車站地區管委會的考核參照對各區政府的考核方法執行。
(三)對市城市管理相關部門
每年12月,由市考核委員會辦公室集中統一組織實施,考核成績存檔。
五、保障措施
(一)定期召開市考核委員會工作會議
1.任務部署會。按照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底有考核的基本思路,結合全市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確定年度考核的內容和重點。
2.形勢分析會。根據城市管理工作任務的需要,由市考核委員會適時組織召開,分析城市管理工作形勢,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經驗,針對城市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和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3.溝通交流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市民代表和新聞媒體參加,聽取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通報城市管理工作情況,解答有關熱點問題。
4.總結表彰會。每年年底或次年初,依據考核成績表彰年度城市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二)新聞監督制度
及時主動與媒體溝通,聘請中央駐鄭、省、市主要媒體3—5名特約記者,開辟專題欄目,及時報道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先進典型,披露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民生的熱點問題,及時在市主要媒體上對社會公布考核成績。
(三)獎勵處罰制度
由市考核委員會辦公室每季度總結通報考核成績,每半年在市主要媒體公布考核成績。
對城市管理工作成績突出、年度考核成績優異的單位,市政府分別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
對城市管理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並限期自行整改;對于工作不力,失職、瀆職的,啟動責任追究機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考核工作的組織情況將作為對各單位年度任務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在城市管理中的職責履行和工作效能情況將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一並納入全年工作目標的考核范疇;季度、年度考核結果上報市委、市政府,並依據《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鄭發〔2007〕21號),報市委組織部備案,作為對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內容之一。
設立並公布城市管理工作熱線電話,聽取市民對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建議被採用的,給予建議者表彰或一定的物質獎勵。
六、考核要求
(一)提高認識,務必重視。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對城市管理工作進行量化評比,可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防止和杜絕無序考核、多頭考核、重復考核的問題,真正達到以考促管、以考評管的目的。各成員單位要樹立“大城管”思想,從我市城市管理的大局出發,重視考核工作,要認真挑選責任心強、業務能力高的同志參與考核工作。各區政府、管委會都要設立相應的機構,明確職責,主要領導挂帥,以保證考核工作順利開展。
(二)認真組織,按時上報。各考核小組要依據《鄭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制定本小組考核細則,報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委員會審定,克服和防止考核的隨意性和盲目性;認真制定考核方案,嚴密組織實施,按時上報成績,以確保考核效果。要加強對考核工作的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按時定量定性分析,提出報告和建議。
(三)自律廉政,公平公正。各成員單位要嚴格考核,陽光評判,公平公正,不準隨意降低考核標準,不準隨意變更考核內容,不準打擾基層正常工作秩序,不準在被考核單位用餐,杜絕私下接受禮品、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依據有關紀律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