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姚紹春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信政任〔2008〕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管理區、開發區,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市政府研究決定:
姚紹春同志任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調研員、信陽市信息產業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信陽市無線電管理處主任職務;
張建平同志任信陽市農業外資項目辦公室主任;
陳永亮同志任信陽市南灣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正處級),免去其信陽市南灣水庫管理局局長職務;
錢長琨同志任信陽市南灣水庫管理局局長,免去其信陽市南灣管理區籌備處副主任職務;
免去金 平同志信陽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主任職務;
黃體榮同志任信陽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免去秦 明同志信陽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職務;
王家軍同志任信陽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豁 冰、陳東升二位同志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助理調研員職務;
王德保、涂 彪、何厚謙、張山高四位同志任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調研員;
鄭承華、潘中華二位同志任信陽市教育局副調研員;
馬 麗同志任信陽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周 義同志任信陽市民族宗教局副調研員;
魏發明同志任信陽市司法局副調研員,免去其信陽市監獄監獄長職務;
郭耀華同志任信陽市監獄監獄長,免去其信陽勞動教養管理所所長職務;
袁中林同志任信陽勞動教養管理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胡俊傑同志信陽市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雷前海同志任信陽市財政局副局長;
趙國富同志任信陽市財政局副局長,免去其信陽市財政支付中心主任職務;
周 飛同志任信陽市財政局總會計師(試用期一年);
免去李佔虎同志信陽市農業稅徵收管理局局長職務;
路為民同志任信陽市農業稅徵收管理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劉宏偉同志任信陽市人事局副調研員;
諶緒國同志任信陽市建設委員會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陳廷森同志任信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甘國印同志任信陽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副調研員;
劉繼剛同志任信陽市交通局副調研員;
魯忠耀同志任信陽市農業局副局長,免去其信陽市農業外資項目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徐慶猛同志任信陽市農業局副調研員;
張曉萍同志任信陽市林業局副調研員;
李西雲、陳 昊二位同志任信陽市水利局副調研員;
劉殿運同志任信陽市商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丁聯合同志任信陽市文化局副調研員;
周大典同志任信陽市衛生局副局長;
馬彥忠同志任信陽市審計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劉河川同志任信陽市環境保護局副調研員;
李 輝同志任信陽市廣播電視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楊 俊同志任信陽市體育局副調研員;
于維清同志任信陽市旅遊局副局長,免去其信陽市人民政府駐鄭州辦事處副主任職務;
余保鵬同志任信陽市糧食局副調研員;
張衛東同志任信陽市中小企業服務局副調研員;
王晉臻同志任信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總經濟師(試用期一年);
陳真文同志任信陽市畜牧局副調研員;
胡長青同志任信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調研員;
免去劉朝義同志信陽市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曹炳揚同志任信陽市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副調研員;
李雪源同志任信陽市物價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陳崇全同志任信陽市雞公山管理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李樹梧同志任信陽市雞公山管理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列時在宏同志之後),免去其信陽市旅遊局副局長職務;
羅正新同志任信陽市雞公山管理區管理委員會副調研員;
余國偉同志任信陽市上天梯非金屬礦管理區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孟凡平同志任信陽市南灣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副調研員;
毛鵬程同志任潢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劉金銘同志任潢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副調研員;
宋文林同志任信陽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聘用制幹部身份不變),免去其信陽市農業外資項目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郭 兵同志任信陽市地方史志辦公室副主任(聘用制幹部身份不變,試用期一年);
李新生同志任信陽市地方史志辦公室副調研員;
翟新平同志任信陽市房產管理局副調研員;
邵保貴同志任信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調研員;
杜 昕同志任信陽市財政支付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張開創同志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信陽市支會會長(試用期一年);
韓建廣同志任信陽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免去其信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王進武同志任信陽市人民政府駐鄭州辦事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王鵬遠同志任信陽市市場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牛琦翔同志任信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李 傑同志任信陽市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經理(試用期一年);
何 忠同志任信陽市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陳 昕同志任信陽市招生考試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信陽市教育局助理調研員職務;
劉志勇同志任信陽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毛益來、張 明二位同志任信陽市務工服務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胡俊峰同志任信陽市交通規費徵稽處處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張清海同志信陽市公路管理局局長職務;
呂東陽同志任信陽市公路管理局局長;
陳興祥同志任信陽市農村公路管理處處長(試用期一年);
孫兆全同志任信陽市農業外資項目辦公室副主任(試用期一年),免去其信陽市農業局助理調研員職務;
免去李正俠同志信陽市南灣實驗林場場長職務;
何明山同志任信陽市南灣實驗林場場長(試用期一年);
陳秀清同志任信陽市浉河管理處主任(聘用制幹部身份不變,試用期一年);
免去司傳忠同志信陽市淮河管理處副主任職務;
龔德生同志任信陽電視臺總編輯(試用期一年),免去其信陽市廣播電視局助理調研員職務;
余培國同志任信陽市南灣水庫管理局總工程師(試用期一年);
王青林同志任信陽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試用期一年);
黃立明同志任信陽高中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閔遠峰、方思勇二位同志任信陽市信陽工業城籌備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陳建曾同志任信陽市出山店水庫籌建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提名謝陽之同志任信陽市供銷合作社監事會主任,提議免去其信陽市供銷合作社副主任職務;
提名張 固同志任信陽市供銷合作社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信陽市供銷合作社監事會主任、供銷合作社副主任的職務任免,請按有關章程規定辦理。
二○○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