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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禁酒令"實施許昌出臺《辦法》獎舉報人
(2008-05-15)

    新華網河南頻道5月15日訊  東方今報報道:5月7日,許昌市頒布午間“禁酒令”,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5月14日,為了保證“禁酒令”的實施,調動廣大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許昌市向社會公開承諾,凡舉報許昌機關人員工作日午間飲酒的最高可獲2000元現金獎勵。

    5月14日中午,記者跟隨許昌市優化辦的督察人員對許昌市一些重點酒店、賓館進行了暗訪,發現原先一些門庭若市的酒店、賓館現在門可羅雀。

    督察人員介紹,“禁酒令”實施一周來,經他們暗訪督察,許昌機關工作人員的午間飲酒之風得到了明顯遏制,市區很多酒店基本上看不到機關單位訂桌宴請的,“不排除一些人到周邊縣市吃喝的情況,我們會到一些機關單位,對包括本單位領導在內的全體人員進行酒精測試”。

    記者在《許昌市促進效能提升優化發展環境有獎舉報暫行辦法(試行)》中看到,該《辦法》明確規定,凡對機關工作人員工作日午間飲酒進行舉報的,要對其實施獎勵。國家公務員和以單位名義舉報的不在獎勵范圍。

    該《辦法》稱,有獎舉報堅持查實即獎、重處重獎、分級實施的原則,獎金由同級財政列支,非經受獎人同意,不得泄露受獎人的任何情況。

    根據對被舉報人處理情況,分別給予舉報人100元至1500元不等的獎勵。涉嫌違法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每起獎勵人民幣2000元。舉報地點設在許昌市行政服務中心一樓效能投訴窗口。

作 者:韓爭強 責編:王曉飛 來 源: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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