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2020年全面建成四級兒童福利服務體係覆蓋市縣鄉村
本文來源: 鄭州日報 2018-10-12 06:58:20 編輯: 遊黎 作者:

鄭州2020年全面建成四級兒童福利服務體係覆蓋市縣鄉村

2018-10-12 06:58:20 來源: 鄭州日報
摘要

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蓋市、縣、鄉、村四級兒童福利服務體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更加健全。

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蓋市、縣、鄉、村四級兒童福利服務體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更加健全。

  近日,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蓋市、縣、鄉、村四級兒童福利服務體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更加健全,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更加完善。

  目標:全面建成覆蓋市縣鄉村四級兒童福利服務體係

  鄭州市 將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家庭盡責、政府主導、分類保障、社會參與、政策銜接的基本原則,綜合運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建立與鄭州市 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體係和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

  到2020年,全面建成覆蓋市、縣、鄉、村四級兒童福利服務體係,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更加健全,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更加完善,兒童得到更多關愛、生活更有保障,成長環境更加優化。

  對象: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

  《意見》對農村留守兒童進行了定義:指因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同時,對具有鄭州市戶籍的困境兒童根據不同情況分為6個類型:一是孤兒。二是特困兒童。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撫養人無履行撫養義務能力的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三是重病重殘兒童。四是監護人無力監護或監護缺失的兒童。五是貧困家庭兒童。指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家庭中就醫、就學、維持正常基本生活,面臨困難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六是其他困境兒童。

  任務: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制更健全

  《意見》提出,鄭州市 要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監護工作。通過強化農村留守兒童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和落實困境兒童監護職責,對監護缺失、監護不力、監護不當等情形,分類明確替代監護的主體及監護責任。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救助保護機制。通過建立源頭預防、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幹預、護送轉接等機制,明確各部門職責任務,不斷完善兒童救助保護機制。

  與此同時,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針對困境兒童自身和家庭的不同情況,分別從基本生活、醫療、教育、康復等四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鄭州市 還要進一步強化和落實基層政府、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群團組織優勢,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建立起覆蓋城鄉、上下聯動、協同配合的工作體係。構建縣、鄉、村三級工作網絡。發揮群團組織優勢開展幫扶服務,鼓勵和規范社會力量舉辦困境兒童托養照料、康復訓練等服務機構,大力發展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社會工作服務。

  《意見》要求,各級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陣地建設、落實資金保障、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宣傳引導。縣級財政部門要將“兒童之家”運行經費及兒童福利主任薪酬待遇列入財政預算,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薪酬標準。各地在保障財政支持的基礎上要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記者 趙文靜)

標簽: 兒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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