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主辦的第十八屆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以下簡稱“全國書博會”)將于2008年4月26日至5月2日在河南省鄭州市舉行。“全國書博會”以圖書、報紙、期刊、音像、電子等出版物及相關產品集中展銷、訂貨活動為主題,充分展示中國新聞出版業近年來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全國書博會”組委會辦公室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徵集吉祥物、張貼畫、主題語。現將公告如下:
一、設計主題全稱:第十八屆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
簡稱:第十八“全國書博會”
二、應徵創作要求突出第十八“全國書博會”主題,反映河南特色,特點鮮明,時代氣息濃鬱,藝術表現力和感染力強;作品內涵健康向上,品位高雅,能傳遞出全國書博會熱烈活躍的氣氛;作品為原創,未曾發表或使用,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三、設計要求1.吉祥物構思新穎、巧妙,寓意深遠,色彩明快,視覺衝擊力強,表現形態誇張且富有情趣,並利于各種材質的工藝制作;反映出河南人民質樸、好客、勤奮、熱情的精神風貌;選材不限,既可由動物、花卉、高科技多種元素為創作素材,也可是卡通形象。
2.張貼畫畫面簡潔明快,通俗易懂,內涵深刻;含“第十八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中國·鄭州2008.4.26-5.2”的文字內容和“全國書博會”會徽圖案。
3.主題語能準確、生動表達第十八“全國書博會”主題,文字精煉,寓意深刻,瑯瑯上口,便于宣傳和推廣,每條不超過16個字。
四、作品提交要求1.每件應徵作品須提交三份,配有設計創意文字說明,均打印在A4紙張(210mm×297mm)上。
2.吉祥物、張貼畫須同時提供電子版本的作品(坐標圖、注明CMYK值)。
3.作品效果圖上下不能出現任何與創作者身份相關的說明文字或符號。
4.需另行以A4紙規格提供創作者的個人簡歷、聯係方式、身份證號碼。
5.如應徵者所提供的作品超過1款,則每款作品所提供的內容要求同上。
6.應徵者須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備作品入圍後調用。
五、評選及獎勵1.評選方式作品徵集後,將組織專家進行評選,確定入圍作品,其中入圍的吉祥物5件,張貼畫為10幅,主題語為20句。入圍作品在媒體上公示,通過大眾投票的方式確定“全國書博會”吉祥物1件,張貼畫5幅,主題語10句。
2.獎勵評選結束,召開評選揭曉會,公布結果,並對有關創作者和其他入圍作品以及市民投票中標的幸運者進行獎勵:
(1)入選的創作者獎勵20000元(人民幣,以下同),張貼畫的創作者每幅獎勵10000元,主題語的創作者每句獎勵500元。
(2)其他入圍的吉祥物、張貼畫,每件分別獎勵創作者圖書和電子出版物各1套;其他入圍的主題語每句分別獎勵紀念品1件;對市民投票中標者隨機選出的10名幸運者各獎勵1000元。
六、入選作品的權利歸屬1.作品或任何用于創作參選作品的素材不得侵犯其他主體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他合法權利。否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創作者承擔。
2.本次活動中評出的入選作品,視為委托創作作品。“全國書博會”組委會辦公室在書博會籌備、舉行期間擁有入選作品的專有許可使用權;會後河南省新聞出版局擁有入選作品的優先使用權,其他主體包括創作者本人,使用該作品時必須提前徵得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同意。創作者領取的獎勵費為委托設計費,在書博會籌備、舉辦期間以及會後,第十八屆“全國書博會”組委會辦公室和河南省新聞出版局使用入選作品均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3.應徵者在參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自理。獎勵費所涉個人所得稅由“全國書博會”組委會辦公室代扣代繳。
4.應徵者自備作品底稿。所有參選作品概不退稿。
5.本次活動解釋權主體為“全國書博會”組委會辦公室。
七、投稿截止日期及聯係方式投稿截止日期為2008年1月15日24時(以當地郵戳或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應徵者請于截止日期前將作品郵寄或直接送達河南省鄭州市經五路66號院“全國書博會”組委會辦公室宣傳部,郵編:450002,也可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nixianzhou@163.com,電話:0371-69129662(傳真),聯係人:倪先周。
第十八屆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組委會
200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