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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漢市委政法委員會機關 市委政法委員會機關是市委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是協助市委、市政府領導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議事機構。市委政法委員會機關與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主要職責是:(一)根據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市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保證中央和省、市委的決策在政法部門的貫徹實施。 (二)調查研究全市社會治安和政法工作形勢,擬訂有關方針、政策及採取的措施,及時向市委提出決策建議;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三)組織、協調和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 (四)檢查全市政法部門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協助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指導、督促有關案件 的查處工作。 (五)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研究和討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和有爭議的疑難案件;根據市委統一部署,適時提出並組織專項鬥爭,研究和提出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意見。 (六)研究制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針、政策和措施,供市委、市政府決策並作出部署;組織、協調和推動各地區、各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七)指導和推動政法各部門黨的建設,研究制定加強政法隊伍思想建設、紀律作風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並督促貫徹落實;負責市直政法部門正處級幹部的事前備案管理工作;協助市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副局級以上領導幹部及其他分管的幹部。 (八)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過改革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 (九)指導各區縣政法委員會的工作。協助市委處理各縣委有關政法工作的重大問題。 (十)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