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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漢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對臺工作方針、政策,檢查了解各部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對臺工作具體意見的情況,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負責研究、擬訂具體實施意見和政策性、法規性文件,報市委、市政府審批。 (二)組織、指導、管理、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區、縣、委局及大單位的涉臺工作,對全市涉臺事務實施統一歸口管理。 (三)調查研究臺灣形勢和兩岸關係發展動向,提出對策建議。 (四)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草擬有關涉臺的政策法規,歸口管理涉臺法律事務。 (五)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和指導對臺經濟工作及兩岸金融、文化、學術、體育、科技、衛生等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六)協調、指導兩岸人員往來,做好臺胞接待、因私赴臺、赴臺定居以及臺胞來我市定居的審批與安置工作。負責做好我市臺灣省籍同胞工作,按政策對涉臺婚姻進行指 導。 (七)負責對臺宣傳、涉臺教育和涉合新聞宣傳的管理協調工作。 (八)聯絡臺灣上層重點人物,指導、管理並協調各區、縣、各部門對臺灣上層的聯絡工作。 (九)負責我市涉臺的重大活動、重大事件和突發事件的處理。 (十)指導我市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其他群眾團體有關重大方針政策、重點人物、重大活動和重大事件方面的涉臺工作。 (十一)負責市委對臺工作小組的日常事務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