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健食品是關係到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虛假的廣告宣傳會誤導消費者,輕者使用無效,蒙受經濟損失;重者損害健康,甚至致人死亡。”湖北省人大代表、湖北長江醫藥集團董事長羅明建議,嚴厲打擊保健食品行業非法銷售、虛假宣傳,要明確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職責,社會各方形成合力提供工作保障。
羅明調研發現,2017年,保健食品抽檢合格率為97%。然而,該行業仍然面臨著諸多問題,如企業誠信守法觀念和質量安全意識淡薄、市場秩序混亂、安全隱患失察等。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發布的虛假廣告名錄共收錄79家企業的82款産品,其中有25款産品為保健食品,涉及24家企業。2017年,總局共發出3個虛假宣傳廣告的通告,涉及28起虛假廣告宣傳,過半為保健食品虛假廣告,共15起。這些虛假廣告均存在不科學的功效斷言、無限誇大産品保健效果、利用患者名義或形象做功效證明等問題,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且多個産品此前就被曝光過違法違規的問題。
羅明介紹,針對我國部分保健食品通過非法銷售、虛假宣傳,坑害消費者尤其是老年朋友、損害群眾身心健康的實際,2017年7月13日,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下發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方案》的通知,統一安排部署、嚴厲打擊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等行為。
“湖北作為中部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大省理應迅速行動起來。”羅明建議,要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保健食品生産、經營、進口單位以及第三方平臺經營者的主體責任。落實屬地管理職責,各地監管部門要按照區域為主、層級為輔的原則,加強監督檢查,包括對生産企業、經營企業、非實體店經營單位認真排查,對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産品功效的産品進行抽樣檢驗,加大對食品功能聲稱廣告違法和虛假宣傳的監管處罰力度等。社會各方形成合力提供工作保障,要廣泛開展保健食品常識的科普宣傳,新聞媒體要對非法銷售、虛假廣告行為密集曝光,形成良好的消費氛圍;各地要建立相互溝通協調和通報機制;將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非法銷售、虛假廣告宣傳納入各級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范圍,對造成重大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對相關責任人追責,同時建立持續性的長效機制,綜合治理這一奇特的社會現象和問題。(張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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