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楓橋經驗” 建設更高水平平安河北

隆堯縣東良鄉梁彥民(左二)等三位鄉賢在調解一起家庭糾紛。(資料片)記者 趙永輝攝
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北。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大力推廣“楓橋經驗”,創新完善立體化、信息化社會治安防控體係,加強智慧平安社區和智慧交管建設,全力做好社會矛盾排查調處和信訪維穩工作。
出席省兩會的代表委員們認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是推進社會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內在要求。代表委員們建議,要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完善基層社會治理格局,建立綜合整治機制,寓治理于服務之中,在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激發社會活力。
共建共治共享
打造基層社會治理共同體
“去年,邊馬鄉通過完善‘一委一庭三中心’社會治理服務平臺和人民調解網絡,人民調解又升級了!”1月7日,省人大代表、魏縣邊馬鄉司法所調解員李海群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李海群代表説的“一委一庭三中心”,是邯鄲市把“一鄉一庭”和“一委三中心”對接融合的獨特做法。“‘一委’指群眾工作委員會,‘一庭’指鄉鎮法庭,‘三中心’指群眾工作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矛盾糾紛排查調解中心。”李海群代表説,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三位一體,各有所長、互為補充,才能真正實現“1+1>2”的效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
一組數據顯示,2019年,魏縣通過完善該機制,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1338起,調解成功1253起,其中各鄉鎮調委會共參與調處疑難矛盾糾紛256件,調處成功254件。
“目前這一探索的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但還有很多地方需要進一步完善。”李海群代表建議,積極統籌社會資源,拓展公民參與社會治理的途徑和方式。按照治理主體的特點科學分工,充分發揮其在具體社會治理中的優勢和專長。定期開展公眾教育培訓,提高社會組織自我發展能力。同時,地方財政應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適當安排人民調解員補貼經費。
如何改善優化人民調解員隊伍結構,推動調解工作入情入理?省政協委員、石家莊學院法學院教授吉朝瓏建議,注重從德高望重的人士中選聘基層人民調解員,也要注重選聘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醫生、教師、專家學者等社會專業人士擔任人民調解員。
業主委員會在維護業主合法權益、提高社區自治水平等方面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省人大代表、衡水桃城區中華大街街道裕豐社區黨支部書記劉師偉建議,進一步規范業委會管理,厘清各個行為主體的權責,更好地發揮業委會的作用。
運用現代科技
讓基層社會治理更“智慧”
下水道井蓋去哪兒了?外墻墻皮脫落了誰來管?享受低保政策的人有哪些……省人大代表、張家口下花園區新花園社區黨總支書記王慧敏以前常為這類小事感到困惑,如今,區裏啟動的“智慧街區”項目讓她不再為此煩惱了。
據介紹,該項目依托網格係統、掌上網格、百姓互動、微信互動等四大平臺,充分發揮“雲數據”平臺的智能化作用,把相關部門不同區域的攝像頭進行了整合,與住建、公安、信訪等多個部門實現了信息互聯互通,並把社區居民的基礎信息全部錄入平臺數據庫,進行分類整理、歸納分析,實行動態管理,實時更新。
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技術的發展和不斷完善為基層社會治理提供了必要的技術支持,基層社會治理的模式和方式也發生著變化。
“社區要實現高質量的發展,讓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還需要實現社區管理的智能化。”王慧敏代表建議,進一步推動“互聯網+”,切實為社區“減負”。要將延伸到社區的各種信息網絡平臺以及應用係統進行清理,按照共享、高效的原則,對這些信息網絡平臺以及應用係統進行整合,建立規范的社區綜合服務信息平臺,實現社區事務在一個操作平臺上完成,資源共享,避免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費。
部分代表委員建議,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以網格化治理為依托,進行集成化、精準化、智能化治理。改革基層工作體係,健全因地治理、因需治理機制,優化服務流程,將行政管理、綜治防控、監管執法、公共服務有機整合為“一張網”,不斷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運行機制。
深化執法改革
推動行政執法力量下沉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作為一名長期在社區工作的人員,劉師偉代表深有感觸:車輛亂停亂放、小區私搭亂建、垃圾亂倒等,這些問題發生在社區的各個角落,街道、社區工作人員能夠及時發現,但由于沒有執法權,看得到、管不了,群眾怨言很大。
為破解這一難題,近年來,我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動整合同一領域或相近領域執法隊伍,實行綜合設置。減少執法層級,推動執法力量下沉。
阜城縣古城鎮成立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局,實行執法人員分包片區責任制,將古城鎮劃分為4個片區,每個片區安排4名執法人員分包。威縣從23個縣直部門的2443項事項中,第一批下放執法事項357項。鄉鎮整合縣直派駐鄉鎮的城管、市場監管、司法、國土等“七站八所”,組建鄉鎮綜合執法中心,履行鄉鎮綜合執法職能,實現了“一支隊伍管執法”。
“整合執法權,組建綜合執法機構,對基層來説很有必要。”劉師偉代表説,從單個領域執法機構整合到多領域執法力量整合、從行業內部執法改革到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轉變,改革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基層社會治理的權威和效能才能得到提升。
通過近幾年的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我省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在當前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不斷深入推進的過程中,制約改革的各類問題也不斷涌現。為此,劉師偉代表建議,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讓綜合執法工作有法可依,保證執法人員下沉,緩解基層工作壓力。
針對社會事務管理上存在的交叉管理和多頭管理現象,省政協委員、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主任楊玉成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嚴格遵循權責一致原則,建立縣鄉村權責清單。推動鄉村綜合執法改革,維護經濟社會秩序和群眾合法權益。
同時,楊玉成委員建議,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原則,縣級要賦予鄉鎮綜合執法指揮調度權,重點擴大生態環境、應急管理、社會保障等方面權限。縣級部門要加強監管,建立評估問效和動態調整機制。整合鄉鎮內部決策、管理、監督職責及力量,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理順條塊關係,形成工作合力。(記者 王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