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到今年年底——
禁止生産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近日,省發改委、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明確,到今年年底,石家莊等城市建成區和重點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産、銷售和使用。我省將聚焦重點領域,嚴格執法監督,完善配套政策,強化督導考核,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産、銷售和使用,積極推廣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産品,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實施方案》明確,到今年年底,石家莊、承德、秦皇島、雄安新區、張家口市崇禮區等城市建成區和重點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産、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年底,禁限區域擴大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城市建成區,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産品有效推廣,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顯著提高。
到2025年,全省塑料制品生産、流通、消費、回收處置等環節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民參與的多元共治體係基本形成,培育和推廣一批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進一步減少,塑料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替代産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為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實施方案提出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産、銷售和使用,推廣替代産品和應用模式,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等五項主要任務。
全省范圍禁止生産、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産、銷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加強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能力建設。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嚴格落實《進口廢物管理目錄》,嚴禁境外廢塑料過境、入境。到今年年底,全省范圍禁止生産、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禁止生産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到2022年年底,全省范圍禁止銷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實施方案》提出,在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推廣使用環保紙袋、布袋等非塑料産品和可降解塑料購物袋,推廣使用生鮮産品可降解包裝膜(袋)。在餐飲外賣領域,鼓勵大型外賣平臺將一次性餐具減量和替代情況作為平臺入駐商戶的審核條件,增加“無需餐具”“使用可降解餐具”等選項供消費者選擇。(首席記者 吳 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