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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公安局等10部門聯合發出《通告》
倡導文明養犬提升城市文明
日前,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公安局等10部門聯合發出《關于文明養犬的通告》,倡導群眾規范養犬行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居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秩序和市容環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隨著全市養犬人數的增加,一些不文明養犬行為給城市管理秩序、市容市貌以及人民群眾的生活和生命健康帶來負面影響,加強養犬管理工作尤為迫切和重要。
此次多部門聯合出臺的《通告》,明確了養犬管理工作應遵循的原則及統籌協調部門,梳理並闡明了各單位、各部門及公民、媒體、社會團體在文明養犬管理方面的職責和權利;明確了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對不文明養犬、違法養犬行為的勸阻、制止、報告、協助取證義務及可設置“禁止攜犬進入”提示牌的場所。不飼養大型犬、烈性犬,遛犬束犬鏈、及時清糞便,不攜犬進入公共場所……《通告》中闡明了養犬應遵守九項行為規范,不文明、違法養犬行為面臨的處罰。
“《通告》對相關單位和部門的涉犬職能進行梳理,讓職能部門和市民群眾知曉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推動形成部門監管有力、養犬人自律的格局。”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張新傑説。(記者閆麗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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