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接受嚴之堯同志辭去三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的決定 (2008 年4月22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三亞市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根據嚴之堯同志的請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決定接受嚴之堯同志辭去三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