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發布公筷公勺服務規范

2020-09-15 08:32   來源: 海南日報

  原題:我省發布公筷公勺服務規范

  對材質外形數量等作出規范

  海南日報記者9月14日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近日指導省酒店與餐飲行業協會、省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信息所、省標準化協會起草發布了《公筷公勺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團體標準,推動公筷公勺使用標準化、規范化。《規范》將于9月20日開始實施。

  使用公筷公勺分餐,既可以促成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圍,又能為打包剩飯菜、進一步節約糧食提供便利。自去年年底以來,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省衛健委、省文明辦在全省開展“公筷行動”,引導人們在合餐時使用公筷公勺取餐。此次發布的《規范》適用于各類餐飲服務單位、集體聚餐使用公筷公勺服務要求,除規定了公筷公勺在配置、使用、消毒衛生、宣傳推廣、管理、推廣考核等方面的要求外,還為公筷公勺的不同配備形式設計了相應圖示,提供了公筷公勺參考提示牌卡和宣傳標語。

  《規范》提出,在配置要求方面,公筷、公勺材質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款式或顏色、大小明顯不同于自用筷、自用勺。在符合安全要求下,有條件的單位宜于公筷粗端印(燙)醒目的“公筷”標識字樣,宜于勺柄處印(燙)醒目的“公勺”標識字樣。

  大型或高檔以上餐飲服務單位,應為每道菜品擺放一公筷(或一公勺),同時還應實行“雙筷雙勺”(即為每位用餐者同時配備一副公用筷勺和一副自用筷勺)。其他餐飲服務單位,應為每道菜品擺放一公筷(或一公勺),也可根據就餐人數擺放相應數量的公筷公勺。火鍋店、燒烤店或須在餐桌上熟制菜品的餐飲單位,還應提供與自用筷、普通公筷相區分的生料專用公筷。自助餐廳或由用餐者自行取食的餐廳,應為每道菜品擺放一公筷(或一公勺)。用餐者有需求時,應為其提供公筷公勺。

  餐飲服務單位應引導用餐者在使用公筷公勺時做到舉止文明,每次使用公筷公勺後應放回原處,並做到輕拿輕放。在每張餐桌上擺放文明用餐、倡導使用公筷公勺的提示牌卡。在就餐醒目處張貼提倡使用公筷公勺的宣傳標語或宣傳圖,有條件的可利用電視、電子屏等循環播放進行宣傳。用餐前,服務人員應主動宣傳和引導顧客使用公筷公勺,介紹公筷公勺的擺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用餐過程應隨時提示使用公筷公勺。加強行業自律,應將公筷公勺使用情況列入餐飲服務單位評比標準中。(記者羅霞 通訊員張欣)

[責任編輯 韓昊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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