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交通運輸部調整實施有關規章規定,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
下放部分權限 助推海南運輸業擴大開放
海南日報記者9月18日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交通運輸部近日下發《關于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開放調整實施有關規章規定的公告》,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
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和《國務院關于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通知》要求,交通運輸部決定,自2020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船舶檢驗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具體如下:
一、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第一、二、三款的有關規定,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注冊企業經營國際客船、國際散裝液體危險品船運輸業務的審批權限,由交通運輸部下放至海南省交通運輸廳。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完善落實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經交通運輸部同意後實施。
二、暫時調整實施《船舶檢驗管理規定》第六條第四項的有關規定,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登記的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允許由外國船舶檢驗機構開展船舶入級檢驗。在強化對引入外國船舶檢驗機構管理,保障國家安全、社會安全、生産安全的前提下,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完善落實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經交通運輸部同意後實施。(記者邵長春 通訊員潘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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