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記者9月24日從海口市發改委獲悉,根據有關規定,綜合考慮各個公辦幼兒園的辦園規模、檔次、條件、區位、環境等因素,海口市公布98所新增城區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自今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執行。
據悉,公布的98所新增城區公辦幼兒園分別為秀英區19所、龍華區33所、瓊山區23所、美蘭區23所,保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學期1500元至2400元不等。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項目和收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海口市發改委明確,各幼兒園應通過設立公示欄等形式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向幼兒家長和社會公示,並嚴格按照規定的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要自覺接受價格、財政、教育、審計等部門的監管。同時,保教費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幼兒繳費後未入學或因故退(轉)園的,幼兒園應當根據已發生的實際成本情況,退還幼兒家長部分預收的費用,具體退費方法按《海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記者計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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