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拓寬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
國家預防腐敗局的正式成立,意味著加強監督、關口前移成為有效預防腐敗的關鍵環節。
近年來,江蘇、浙江、四川等地不斷積極探索創新,形成了一些預防腐敗的好做法,在一些關鍵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預防腐敗的新成效,值得我們總結和思考。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以“市場之手”扼住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以公開為突破口,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隨著各地權力運行機制的實踐創新,預防腐敗機制創新正在進入“深水區”。
創新權力運行機制:“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
“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需要創新權力運行機制。近年來,浙江省余姚市在實踐中逐步形成了“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制度,讓人耳目一新: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工程建設項目、物資採購和行政審批。
專家分析指出,明確權力范圍、合理配置權力的方式通常有兩種,一種是列舉式,即將可以行使的權力逐項列舉出來,未列舉的權力一律不能行使;另一種是排除式,即規定哪些權力是不能行使的,未作規定的權力都可以行使。余姚的做法其實就是排除式的一種大膽探索。縱觀腐敗現象產生的“重災區”,主要集中在財政資金使用、國有資產運用、金融資本運作、土地使用權出讓、行政審批權運用等方面。這種排除式明確“一把手”權力的方式,有利于防止地方黨政“一把手”在重點環節和部位濫用權力,很有新意,值得認真研究。
“市場之手”扼住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
在堅決查處腐敗行為的同時,堅持用改革的辦法推進制度建設,引入市場機制來規范權力運行。這是一些地方預防腐敗新機制的最大亮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