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二十字”方針,即“産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今年6月,海南省萬寧市尖嶺村在鄉村“治理有效”方面,通過村裏健全的民主自治,法治和德治結合,形成一種有效的鄉村治理方式。
尖嶺村村委會書記黃家全介紹,村裏制定村規民約,讓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做到有規可循,遏制不合理、不文明的現象。其中“紅七條”和“黑十七條”、村民紅白理事會各項章程等村規民約,約束了村民攀比鬥富、鋪張浪費等陋習行為。
“我們在年初的時候就開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後面我們請示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咨詢我們村規內容是否合理,今年6月21日,新的村規民約,經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討論,村民代表大會表決後,正式出臺。”黃家全説。
尖嶺村“村規民約”開始公布實施時,個別村民認為,村幹部“管生管死”,生活中管他們,老人過世還要管,不太樂意接受。實施一段時間後,村民實實在在感受到,“村規民約”大大節省了各種不合理開支,現在村民慢慢認可了新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