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之富重也 亂功之所生也
【原典】官之富重也,亂功之所生也。——戰國《韓非子·八經》
【注譯】功:事情。全句譯意為:官吏積聚過多財富,是禍亂產生的原因。真正廉明的官員,私人財產並不多,如果一個官員家私巨萬,那麼必是貪官無疑。官吏的腐敗必然導致人民群眾離心離德,從而引發社會的混亂、國家的敗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