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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查。每月對機關工作人員的職務調整、人員進出情況進行校核,會同區會計結算中心及時調整交通費的發放標準;每月定期梳理區紀委信訪舉報資料信息庫,看是否有關于黨員領導幹部違反車改財經紀律、留置車輛使用規定的投訴舉報。2、季評。每季度到區會計結算中心檢查各單位交通費發放和留用車輛費用報銷情況,看是否有超額發放補貼等違規現象;與交警八大隊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每季度調閱一次交通違章信息庫,看是否有黨員領導幹部違章駕車、酒後駕車現象,對發現的不規范情況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點評通報。3、年考。每年底對全區全年車貼發放、留置車輛費用報銷進行匯總核算,將車改紀律執行情況納入年度述職述廉“必述”內容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必考”范疇,對違反規定者嚴肅處理,堅決追究經濟和紀律責任。(雨花臺區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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