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世界環境日,兩部新環保法規也將從今天起正式生效,保護碧水藍天。 向長江排污可罰款20萬 《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今日正式實施,針對沿江開發,江蘇率先在國內確立“生態環境保護優先原則”。 長江水質好壞關係著南京市民的飲用水安全。目前南京段雖然整體水質較好,但入江河流水質較差,部分監測斷面水質劣于V類,近岸甚至出現長達100多米的污染帶。條例規定了水源保護標準,要求長江江蘇段中泓水體水質不劣于國家二類水標準,近岸水體以及沿江地區地表水體的水質不得劣于省地表水功能區劃類別標準。 今後沿江一律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放污水必須達到國家污水綜合排放一級標準。根據水質保護需要,還必須制定高于國家規定的有機毒物等水污染排放的地方標準。此外,條例還加大了處罰力度,最高罰款達到20萬元。 嚴重污染大氣立即停產 易稿14次的《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今日起將正式施行,《條例》授權南京市政府在大氣受到嚴重污染的緊急情況下,可以責令排污單位立即停產。 環境監測報告顯示,南京截至今年6月份之前的151天中,空氣質量優秀的僅有13天。條例對工地圍檔、渣土車等進行全面規范,同時對影響南京大氣環境質量的機動車尾氣污染、飲食服務業擾民、惡臭等也制定了明確的規定。 針對南京市部分產業如石化、醫藥等行業發生污染事故可能性大的情況,條例規定,市、區縣人民政府和生產、儲存、運輸、使用有毒有害氣體的單位以及排污單位應當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同時授權市政府在大氣受到污染的緊急情況下可以採取責令有關排污單位停止排放污染物,停產或者部分停產等強制性應急措施;確保污染威脅降至最低。(孫蘭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