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江蘇頻道南京12月30日電 (記者 王駿勇)由于郵政局延誤高校錄取通知書的投遞時間導致考生陳某沒被錄取,陳某將郵政局告上法庭。日前,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賠償糾紛案件,在法院的調解下,郵政局一次性賠償考生陳某1.1萬元。
據睢寧縣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張曉軍介紹,2006年6月,當地考生陳某參加全國統一高考,被南京工業大學錄取。同年9月3日,當地郵政局便接到了陳某的錄取通知書。
然而,不知何種原因,直到2006年9月11日8時,郵政局才將這份錄取通知書送達陳某。因已超過南京工業大學規定報到的最後期限,最終陳某沒有被這所學校正式錄取。無奈之下,陳某只好到蘇州一家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就讀。
今年11月14日,陳某將郵政局告上法庭,要求給付精神賠償金3萬余元。後經法院調解,達成以上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