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決定,從今年起將對全市村級幹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村級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為全市農村基層村(含居民委員會)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會計和計生主任。內容主要包括村集體資產和資源管理、使用、處理及保值、增值,村級債權債務處置,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徵管,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使用等11類情況。審計共分為任期審計、任中審計、離任審計、專項審計等四種類型,整個審計過程包括計劃準備、實施審計、公示處理等三個階段。 (徐明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