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近日出臺《關于加快創新創業投資發展的若幹意見》,鼓勵和促進社會各類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和境外資本進入常州創投領域,促進有市場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快速成長。
根據該意見,凡在該市設立的內資創投企業,實收資本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的,可在首期1000萬元人民幣注入後,在注冊後5年內補足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單個投資者對創投企業的投資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創投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對符合有關條件的,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創投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吳昌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