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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江南時報》報道,經常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常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常州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關于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07年7月1日起,增加常州市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並于8月27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了這一利好消息。常州市勞動保障部門組織人手加班加點,及時進行技術的更新和信息核查等各項相關工作,確保資金及時到賬,新增部分養老金和每月正常發放的養老金一起,及時發放到每個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按照國務院及部、省要求,常州市委、市政府啟動特別程序,縮短承辦時間,僅僅用了10天時間就出臺了上述文件,確保8月底前把調整後的養老金發到退休人員手中。
此次調整對象為參加常州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07年6月30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常州市區現有繳費職工39.2萬人,參加調整的退休人員14.2萬人。調整前養老金平均水平為1025元,調整後為1156元。
調整係數按常州市區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8502元/年)÷全省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23782元/年)=1.2,常州市在此基礎上又提高了5個百分點,即為1.25。
調整由普調標準和適當增發兩部分組成,普調標準由省統一確定退休每人每月45元、退職每人每月30元,加上常州市按係數確定繳費年限養老金組成【普調標準+(省繳費年限標準×1.25)】,繳費年限養老金按繳費年限長短共分6個檔次,每檔為4元,最低檔調整61元,最高檔調整81元。
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合計增加106元;繳費年限在15至19年的,合計增加110元;20至24年的,合計增加114元;繳費年限在25至29年的,合計增加118元;繳費年限在30至34年的,合計增加122元;繳費年限在35年以上的,合計增加126元。
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合計增加91元;繳費年限在15至19年的,合計增加95元;繳費年限在20至24年的,合計增加99元;繳費年限在25至29年的,合計增加103元;繳費年限在30至34年的,合計增加107元;繳費年限在35年以上的,合計增加111元。
在普調的基礎上,常州對四類特殊人群進行適當傾斜:按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退休科技人員,正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副高(含高級技師)每人每月增加60元;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低于平均養老金50%的退休、退職和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但增發後的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不得超過調整後月平均養老金(1156元)的50%;2007年6月30日前年滿70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職和按月領取生活費人員,按5歲一個檔次,退休和退職(定期領取生活費人員)分別增加30元、40元、50元和20元、30元、40元。上述人員如同時滿足2個或2個以上條件的,按就高和不重復原則確定增發金額。
據悉,此次常州的調整幅度高于省平均水平,位列全省第四,最高可增加196元,最低增加91元,平均增加131元。為此,每月需增加資金1852萬元,全年需增加資金2.2億,所需資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不足支付的,由同級政府自籌解決。
據悉,市級統籌區確保在8月底前將調整的養老金發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2007年7、8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在8月31日前,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銀行係統打到每位退休人員銀行卡上。退休人員對照文件規定若認為有差錯,可以向其原單位反映,由單位經辦人員攜帶退休人員檔案、退休證、2007年度調資花名冊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辦理更正手續。(吳文龍 吳紅林 馮士海 李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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