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南時報》報道,日前,泗洪縣公安局突擊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警車使用和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給警車使用“套”上多條“緊腦箍”。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將重點解決更新的警車不及時辦理注冊登記手續、自行套挂報廢車號牌、甚至無牌無證行駛;淘汰、退役的警車不及時辦理報廢手續,不拆除警燈、警報器,不清除警車標志和濫用警燈、警報器等七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泗洪縣公安局在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中,對外借和挪用的警車、民用專段號牌和非公安機關使用警車號牌的,將收回警車牌照並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對未辦理報廢手續和車輛注冊登記手續的,由交巡警大隊和後勤管理股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對警車外觀標識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將限期予以整改;對警車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濫用警燈、警報器的,交巡警大隊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泗洪縣公安局紀委和警務督察隊將加大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明查、暗訪力度,並設立舉報電話,鼓勵廣大民眾舉報警車使用和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單位,泗洪縣公安局將對相關單位的領導和當事人進行責任追究。
(孫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