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江蘇省政府將“全省新增廉租住房1.2萬套,新增經濟適用房4萬套以上”列入了2008年度工作目標。為確保任務完成,省建設廳、發改委、財政廳、國土廳、民政廳等五部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將住房保障目標分解到了13個省轄市及其所轄縣(市、區)。根據目標分解方案,全省各地總計將新增廉租住房12016套,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51966套,高于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標。五部門還規定了一係列確保完成任務、加強住房保障的配套措施。
措施一:本月內完成規劃
五部門要求各市、縣(市、區)在5月底前,完成低收入家庭住房狀況調查和建檔工作,編制完成2008-2010年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和2008年年度計劃。盡快明確今年新開工經濟適用住房(包括集中配建廉租住房)項目及其選址、用地和實施主體,推進項目前期工作。
措施二: 編制經適房投資計劃
各地要編制經濟適用住房(包括集中配建廉租住房)的投資計劃。此外,各市、縣(市、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設立廉租住房保障資金財政專戶,按規定將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後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讓凈收益不低于10%、財政預算安排等資金歸集到位,形成穩定的廉租房資金來源。
措施三:公布住房保障標準
各市、縣人民政府近期要向社會公布2008年度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的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以及其他條件。
各市、縣(市、區)要在9月底前,將人均建築面積15平方米及以下的城市低保家庭全部納入廉租住房保障。年底前,實現低收入無房家庭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應保盡保。
措施四:鼓勵設立廉租房“一站式”服務
鼓勵設立廉租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實行申請、受理、審核、確認、公示和配租“一站式”服務,以方便市民辦理相關手續。今年全省全面啟用省廉租住房信息管理係統,6月底前,各市、縣(市、區)要全面開通使用,相關數據全部錄入並與省聯網。 (王 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