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南京市出臺意見,要求企業務必將當年的工資指導線執行情況于5月底前報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該市還要求,所填的備案表必須經過企業職代會的簽字同意。對于未建工會的中小企業,則要求其在行業協會指導下建立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落實職工工資增長機制。 (黃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