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4月29日嚴肅查處了一起政府部門違規對企業進行經濟處罰事件,違規收繳的26.2萬元罰金已全部退還給了企業。
根據宿遷市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與管理辦公室通報,今年3月24日,泗洪縣政府召開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會議,要求38家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公司的法人代表參加。但在開會時有25家開發企業派員代開會,另有3家企業遲到或缺席。泗洪縣政府分管領導在會議上要求:缺席的每家企業罰款5萬元,遲到和沒簽到的罰款2萬元,代開會的罰款1萬元,並安排縣建設局房管處負責督促收繳。3月25日,縣房管處向被處罰單位下發處罰書面通知,共收繳罰款26.2萬元,罰款被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
通報說,泗洪縣以罰代管、越權處罰的錯誤行為,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行政執法的嚴肅性,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宿遷市紀委、監察局對泗洪縣政府分管領導等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並責成泗洪縣政府認真進行整改,限期退還處罰款,並向市紀委、監察局報告整改情況。(陳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