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式下發的《江蘇省省級機關“十一五”節約能源規劃》,要求各機關單位認真貫徹實施,確保如期實現“十一五”節能降耗目標。
該規劃以省級機關2005年消耗的總能耗為基數,提出到2010年,省級機關節能工作要實現以下主要目標:一是節電20%、節水20%,實現單位建築面積能耗下降20%,公務車輛交通能耗下降5%;實現節能量為5500—6000噸標準煤,其中節電1500萬度,節水630萬噸。二是節能燈具、節水器具應用率達到90%以上,既有辦公建築節能改造10萬平方米。三是創建一批節約資源(包括節電、節氣、節油、節水等)試點示范單位。四是初步建立省級機關節能制度、標準體係、投資管理體係和組織協調機制。五是逐步建立省級機關節能的量化管理體係和信息化管理平臺。(顧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