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6日晚,江蘇籍富商戴俊在西安市蓮湖區環城西路自來水公司附近,路遇歹徒搶劫少女小孫,他挺身上前與歹徒搏鬥,戴俊被捅傷並當場死亡,他遇刺時44歲。事發8天8夜後,殺害戴俊的三名兇手陳慶華、武金峰、孫震被警方抓獲歸案。經查,該三名案犯還夥同其他4人作案多起,罪名涉及搶劫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故意傷害罪、搶奪罪、盜竊罪5個罪名,並在作案中致兩人死亡、三人重傷。2008年7月21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7人進行了一審宣判,其中殺害戴俊的三名兇手陳慶華、武金峰、孫震一審均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各被處5萬余元罰金。
戴俊妻女提出賠償
昨天10時17分,陳慶華、武金峰、孫震等7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押進法庭,身穿黃色的囚服,戴著手銬、腳鐐,7名被告人都低著頭。昨日,個別被告人的親屬也來到法庭旁聽。庭審時,戴俊的妻子卞正琴和女兒戴某要求陳慶華、武金峰、孫震及其家長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撫養費等共計人民幣27萬余元。
三名主犯被判無期徒刑
昨日,法院一審數罪並罰,對3被告作出判決,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和搶奪罪,判處陳慶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1萬元;以搶劫罪、搶奪罪和盜竊罪,判處武金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4萬元;以搶劫罪、搶奪罪判處孫震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1萬元。同時,民事訴訟原告人戴俊家屬獲賠234225.7元。
宣判後,7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訴”。宣判結束後,審理本案的杜法官說,此案的第一被告陳慶華和第二被告武金峰,案發時都不到18周歲,根據有關法規,對未成年人不能判處死刑,所以對他們依法作出判處無期徒刑的判決。
戴俊四弟淚流滿面
昨日,記者在法庭上看到了戴俊的四弟戴貴。當審判長宣讀判決書時,戴貴表情凝重站在原告席上。在審判長念到戴俊挺身而出,制止被告人搶劫行為的內容時,戴貴淚流滿面。
一提到大哥戴俊,戴貴哽咽著說,今年6月26日,是大哥戴俊去世後的一周年紀念日,當天一早他和嫂子等家人、公司員工、江蘇商會代表以及大哥戴俊生前在西北大學的同學,又來到戴俊遇害時的事發地,為大哥舉行了祭拜活動。戴貴告訴記者,大哥見義勇為之舉受到社會的關注,作為家屬他感到欣慰。
[事件回放]
戴俊見義勇為血灑西安
2007年6月29日至7月初,快報多篇幅重點連續報道了戴俊的事跡。2007年6月26日晚,西安寶馬工程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江蘇籍董事長、總經理戴俊在西安市蓮湖區環城西路自來水公司附近,路遇歹徒搶劫少女小孫,他立即大吼一聲挺身上前與歹徒搏鬥,戴俊被捅傷並當場死亡,他遇刺時44歲。
[鏈接]
英雄上銀幕 觀者動容
2008年6月26日,是戴俊去世一周年紀念日。滿懷對英雄的崇敬與懷念,數字影片《戴俊》在西安舉行了首映式,影片以戴俊創業過程為主線,塑造了一位出身貧寒、立志高遠、樂善好施的新時代企業家形象。首映式上座無虛席,當影片再現主人公戴俊為救陌生女孩見義勇為的一幕時,觀眾流下了感動的眼淚。 《三秦都市報》《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