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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江南時報》報道,記者從蘇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蘇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出臺了《關于調整蘇州市區徵地補償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的意見》,建立了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徵地補償調整機制,進一步提高蘇州市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和標準,繼續在全省保持領先水平。該辦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意見》指出,被徵地農民第一年齡段人員每人一次性領取生活補助費的由7000元調整至7500元;第三年齡段人員每月領取的失業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由160元/月調整至180元/月;第四年齡段人員每月領取的徵地保養金統一調整至280元/月。並通過分步調整,使養老年齡段人員領取的徵地保養金不低于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增強被徵地農民社會統籌賬戶資金抗風險能力和確保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標準逐步提高,被徵地農民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現行規定的每人20000元提高至25000元,轉入個人賬戶;從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提取的金額由現行規定13000元/畝提高至20000元/畝,轉入統籌賬戶。
此次,將被徵地農民納入居民醫療保險體係。被徵地農民第三、四年齡段人員的住院醫療保險費,調整為包括住院醫療保險和門診醫療補助的居民醫療保險費,標準由每人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列入徵地成本。今後徵地項目不再計算門診醫療包幹費用,發放的生活補助費和徵地保養金中不含門診醫療包幹費。勞動適齡被徵地農民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體係。第四年齡段被徵地農民死亡後發給500元喪葬補助費,從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社會統籌賬戶中列支。
據介紹,被徵地農民年齡段區分為:第一年齡段:16周歲以下;第二年齡段:女,16至35周歲,男,16至45周歲;第三年齡段:女,36周歲至55周歲,男,46周歲至60周歲;第四年齡段:女,55周歲以上,男,60周歲以上。據了解,在此之前批準的徵地項目和已落實徵地補償安置的徵地項目的徵地補償及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按原規定執行,所涉及的第二年齡段以上人員自本《意見》施行之日起,按調整的標準領取失業補助費、生活補助費和徵地保養金。(李曉靜 王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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