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8號舉牌者最終為經營酒樓的老板競得“F1” 圖片來源:信息時報
“74.7萬元!成交!”昨日(26日)下午,廣州市第17期小汽車牌號競價發放拍出單個車牌最高價——粵A000F1以74.7萬元成交。本期拍賣共發放廣州市區及從化市、增城市、花都區、番禺區的150個小汽車牌號,成交總額達到874.4萬元(10月27日《信息時報》)。
盡管粵A000F1這個車牌沒有任何的吉利數字,但其同樣擁有象徵意義,滿足了競拍者的心理需求。高價車牌已經成為一種身份的象徵,富裕車主為了滿足自身的心理需求,不惜高價競拍該車牌。但是,高價車牌像是一個敏感的神經,動了一遍又一遍,引發了社會的關注和議論。
一直以來,高價車牌競拍常被認為,是一種不正常的社會現象,是一種炫耀性消費。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車牌屬于公共資源,富裕車主競拍高價車牌,變相地剝奪了普通消費者的權利,擠佔了公共資源。甚至有人認為,這種現象的存在有可能會促使兩極化的消費日益升溫,不利于社會和諧。
不可否認,高價車牌競拍有炫富的嫌疑,毫無節制的消費容易造成奢靡之風,不利于社會的和諧。但是,它並不意味著高價車牌競拍一無是處。相反,如果利用好這個資源,它將發揮出很大的作用。畢竟,高價車牌是一項稀缺資源,更何況高價車牌競拍並不是浪費資源,而是利用有限的資源,調節分配收入差距。
其實,高價車牌競拍完全是個人行為,法律並沒有禁止。在很多國家,高價車牌競拍甚至被認為是一種慈善行為,它並沒有產生什麼樣的負面影響,而是把所得收入用于慈善,利于調節資源的分配。從某種意義上說,只要車牌競拍所得收入完全為民所用,高價車牌調動社會分配,有利于社會和諧。
因此,在我看來,高價車牌競拍並不是壞事。我們不應該過多地對其指責,而是應該完善競拍制度,將其置于陽光下,為民所用。說到底,高價車牌動了利益分配的神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