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金融界高層子女中考可加10分
2008年深圳中考錄取優惠措施近日出臺,其中有一條荒唐的規定:"對于深圳金融界高層的子女,加10分投檔錄取。"有人感嘆,這真是:"學好數理化,不如有個好爸爸啊!"要知道加10分,就超過了多少名學生?不少家長質疑:這條規定有法律依據嗎?(南方都市報4月19日)
以前,給省三好學生或體育特長生加分,可以理解;給少數民族或高科技人才子女加分,可以接受。但是給在深圳金融機構高管子女加分,就不知道是什麼政策依據了。
查看教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這種平等,應該是"基于能力的教育公平",即受教育者根據其公認的受教育能力決定其接受什麼層次的教育。但是,深圳出臺的這種加分政策顯然侵犯了考生的平等權利。試想一個普通家庭的孩子可能會因為差一兩分而在中招中被重點高中拒之門外,而深圳金融界高層子女,在中考中仗著父母從事的行業通過加10分而輕松過關,這公平嗎?
該不該加分應由所有學生本人根據加分規定來爭取。但絕對不能把父母從事的行業作為加分條件和加分依據,這是明顯的歧視性行為。作為深圳金融界高層管理人員,子女中考成績縱使不是很理想,他們也能通過交讚助費的形式到理想中的學校學習,為何還要通過政府規定來加分照顧?深圳的中考加分由誰制定?誰應該加分,誰不應該加分,這涉及到成千上萬學生成長和政府公平對待市民的大事,一定要體現民意。如果政府確實要體現對金融機構高管人才的重視,可以適當提高他們的工資待遇,而不是讓他們的事業惠及子女,這樣對其他孩子是不公平的。
記得小時侯老師就教育我們:"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飯,自己的事自己幹。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漢!"可是,在今天的教育中,卻給孩子以這樣一種直覺:"滴父母的汗,吃父母的飯,自己的事父母幹。只要靠祖上,中考就能當好漢!"如果是這樣,那應該是教育的悲哀與失敗!
筆者認為,這項政策若繼續施行,危害極大,勢必造成價值缺失,社會不公,同時也會損壞行政決策部門在公眾中的形象。這樣荒唐的政策,一定要三思而慎行。
楊亞軍 (新華報業網-新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