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沈陽義務教育招生方案公布
嚴禁初中變相舉行選拔性考試
報名人數超計劃的民辦校須電腦派位
公辦民辦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班快慢班
5月14日,市教育局公布了2008年沈陽義務教育中小學入學工作有關規定。東北育才學校和市外國語學校的招生辦法將另行規定。
入學年齡:2002年9月1日前出生
規定指出,各區縣(市)要做好公辦小學和初中學區的劃分工作,科學、合理地確定學區劃分方案,確保本行政區內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小學入學年齡為6周歲,即2002年9月1日前出生)都有公辦學校的學位。五城區學區劃分方案經區政府同意後,由市教育局統一向社會公布。
農村地區要做到小學向初中整體移交學生,使小學畢業生100%升學,並由小學負責一個月內的鞏固率,保障農村留守兒童正常入學。對于需要到普通中小學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有關學校不得拒收。做好農民工子女入學工作,要對農民工子女和留守兒童就學情況進行逐一統計。
就近升學:公辦校不得招擇校生
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嚴格執行小學畢業生免試就近升入初中的規定,嚴禁任何初中招生舉行或變相舉行選拔性考試。
民辦學校招生,必須在公辦學校學位公布之後才能組織進行。民辦小學、初中招生工作由各學校負責,學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招生政策。凡報名人數未超過計劃數的,要全額錄取報名學生;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可繼續接受社會報名;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採取電腦隨機派位、等額錄取的辦法,不得以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擇優選拔新生。
凡計劃內招收的學生經公證部門公證後方可享受指標到校、保送、推薦等招生政策,指標到校生分配名額將按初中招生計劃落實。
起始年級:五區小學最多35人/班
公辦、民辦小學、初中均不得舉辦招收音樂、美術、體育的特長班,不得舉辦快慢班和重點班,不得在省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外加收任何費用。
和平、沈河、鐵西、皇姑和大東區各小學起始年級班額控制在35人以內,各初中起始年級班額控制在45人以內。
和平、沈河、鐵西、皇姑和大東區各小學不得舉辦以直接升入本小學為名的幼兒園(所);已經舉辦的,停止“幼小銜接”的入學方式,幼兒園畢業生一律按學區就學。
(記者田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