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雇員負責清掃公司男、女廁所,負責地面、紙簍、馬桶和洗手面盆等的清潔、消毒和衛生工作。”7月30日,原本擔任上海某公司資深策劃的楊華
(化名),在懷孕後從人事部門接到這份換崗不換薪的合同後,令她氣憤不已。“我月薪9000元,如果簽了這份合同,估計就成了‘史上最貴的清潔工’了。”
如果不考慮情境,清潔工月薪9000元,的確堪稱“史上最貴”,這種“優待”稱得上是一幕令人艷羨和溫暖的喜劇。問題的尷尬在于,楊女士有孕在身,由資深策劃轉為清潔女工,確有被貶之嫌,正如網友所見:其實明眼人都知道,公司是在變相逼孕婦自己辭職。
網友的忖度絕非誅心之論。我國的勞動法明確規定,對孕期女職工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基本工資;女職工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可以說,由于楊女士有孕在身,公司既不能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也不能降低現有工資。顯然,公司之所以保留楊女士的9000元月薪,並非出于仁慈而是懾于法律,換言之,公司既不敢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又不願白白支付9000元的月薪,于是心生一計,將楊女士“貶”為清潔工。于是,“史上最貴清潔工”這幕惡作劇就這般被導演出來。
應該說,楊華女士所在的公司對勞動法規是相當熟稔的,也是有一定的敬畏之心的。但值得警惕的是,該公司是在惡意規避法律責任。表面上看,其並未違背勞動法規的相關條款,但是實際上該公司是給楊女士穿小鞋,是通過一種不厚道的方式逼楊女士就范,最終達到讓楊女士主動提出辭職而該公司卻無需承擔法律責任的目的。這種操作因其更隱蔽,更狡猾,更煞費苦心,且能規避法律責任和道義,因此更需要警惕之。
拳打腳踢、惡語相向是家庭暴力,不打你、不罵你、不理你,就是從精神上折磨你,這是家庭冷暴力,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筆者認為,與此相類似,某些居心不良的公司是試圖通過
“曲徑通幽”的方式讓員工主動就范,從而實現自己的目的。既然家庭冷暴力已被認為也是家庭暴力,那也應將某些公司的“冷侵權”納入侵權的范疇,納入違反勞動法的范疇,若如此,
“史上最貴清潔工”的惡作劇才會減少乃至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