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愛心不要起貪心
由于小娟全家的遭遇相當不幸,且當時募捐組織者們為籌集這筆善款更是煞費苦心,因此我敢斷言:當初小娟接到這筆數額不菲的救命錢時,一定是感激萬分。
我們相信,作為抓住了救命稻草的貧困女孩小娟,當時的感動,當時的表態與承諾,皆出于真心。可為什麼到後來,盡管募捐組織者們為她的後續治療及生活費用都考慮得已很周全,她卻仍以不是理由的“理由”而“食言卷款”呢?據我看來,就是她靈魂深處的貪欲佔了上風。
我們常耳聞目睹一些獲得過社會關愛的人,他們對社會所給予的
“滴水之恩”,都在千方百計地尋找機會,以期“涌泉相報”,以期助推人間美德的薪火相傳與發揚光大。可遺憾的是,作為獲得社會熱情關愛的小捐,本已把握著用剩余善款回報社會的良機,可到頭來,她卻偏不把“轉捐善款”作為回報社會的機會,而是狠心地將剩余善款據為己有!這既使其他急需救命的病人失去受助機會,也傷了捐款者們的心,影響了“民間好人”樂善好施的積極性。
每個人的靈魂深處,都潛存著或大或小的貪欲,而之所以有些人靈魂深處的“貪欲之獸”終生都不會衝出籠子,乃是因為他們始終都在用良心把守靈魂大門。那麼,作為受到過社會無私關愛的人來說,即便你的貪欲再如何強烈,在面對是“滿足貪欲”還是“講求良心”的抉擇時,也理當選擇講良心而抑制貪欲。否則就會向社會播撒出“非善”的種子。
並不帶法律強制性的“講良心”,是利人利己、促進人間和諧的“粘合劑”,甚至在某些情況下,“講良心”比硬性的法律法規更具有彌合“人情裂縫”的作用。因此說,無論從哪個意義上講,每個人都應嚴控自己的貪念,而要把“講良心”放在首位,把“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作為道德標桿和價值追求,從而共同推動一個“良心社會”、“好人社會”的形成。
□馬樵